“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来源:      阅读:228次

7月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出台《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新规服务的高层次人才,指根据《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A、B、C、D、E类人才。
  据了解,经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就读。经认定的紧缺急需、贡献突出的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免试”的原则,统筹安排,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
  报考普通高中的,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认定的D、E类人才子女纳入招生优惠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转学,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凡子女有在我市就学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在前一个学期期末向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统一提交至市人才服务窗口办理。
  据悉,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一些高层次人才错过去年的认定的,可以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申请认定,出具关于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证明。

来源:株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