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来源: 阅读:202次
株经信发〔2018〕87号
各县市区经科信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鼓励我市平台建设、两化融合应用。现将申报产业云平台、企业上云服务平台及互联网项目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云平台
1、在株洲注册、独立法人;
2、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服务10家以上产业企业;
4、形成较好的云应用效益,上云企业通过上云用云,对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提升生产、经营、管理、营销效益,带动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明显促进作用。企业生产、管理数据可通过软件直接生成报表。
(二)企业上云服务平台
1、在株洲注册、独立法人,从事企业上云培训、对接、咨询、大型上云推介活动;
2、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管理类或业务类上云培训5场以上;
3、组织了专场对接活动,有企业与服务商签约;
4、组织了企业上云大型活动。
(三)互联网企业
1、在株洲注册、独立法人;
2、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3、通过软件产品为服务企业降本、增效、提质。
三、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后的请提供新证复印件;
2、填报相应类别申请表;
3、提供案例材料,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材料以企业角度撰写,全文不超过2000字。
4、提供所需的佐证材料;
5、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企业要认真填写申请表,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申报项目类别、企业名称等)报至县市区经科信局、县市区财政局。(各2份含电子文档)
2、各县市区经科信局初审后,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1份含电子文档)。
五、补助资金
1、经专家评审得分前五名的产业云平台,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
2、经专家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企业上云服务平台,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
3、经专家评审得分前十名的互联网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
产业云平台、企业上云服务平台项目:
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科(507室)杜金国 段红勇
电话:28681889;邮箱385828305@qq.com
互联网项目:
市经信委电子通信与软件产业科(505室)丁永良
电话:28681892;邮箱jxwtxk@163.com
产业云平台、企业上云服务平台、互联网项目:
市财政局企业科贺永振
电话:28681152;邮箱 903378852@qq.com
附件:1.株洲市产业云平台申请表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