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株洲市市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       来源:      阅读:156次

株经信发〔2018〕91号


各县市区经科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株政函﹝2018﹞7号)以及株洲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重大产品创新项目攻坚推进方案的通知》(株项办﹝2018﹞21号)文件精神,拟通过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和推动株洲市重大产品创新项目实施。现就组织2018年株洲市市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下列三方面的条件
  1、申报项目限于已列入《株洲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年”重点项目计划》(株政函﹝2018﹞7号)文件中的50个市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计划中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承担实施的2018年市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项目名称和承担单位与清单一致,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3);
  2、申报企业承担的新产品开发工作已经完成,已取得权威部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有用户测试报告、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
  3、截止11月底,项目已完成2018年度计划投资额的80%以上(以2018年11月调度上报数据为准),且已进入统计部门投资统计项目库。
  (二)下列情况不得申报和推荐
  1、没有列入株洲市2018年市级重点产品创新项目计划的不属于此次申报范围;
  2、新产品研发未生产成品且未形成销售收入的不接受推荐;
  3、列入湖南省2018年重大产品创新项目计划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4、非规模工业企业承担的市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不接受推荐。
  二、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填报《株洲市2018年市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奖励申报书》(见附件1),连同附件资料胶装成册后(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县市区经信科局、财政局。
  2、县市区经信科局、财政局负责(必要时会同发改、农委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和申报书初审,并联合出具书面推荐文件,确保项目进度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3、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于2018年12月3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企业上报的《株洲市2018年市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4、严格执行《株洲市市级财政企业项目资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株财发〔2018〕21号)相关规定, 对申报项目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政府复审,下拨奖励资金。
  5、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株洲市2018年重大产品创新项目计划》(附件3)名称和建设内容一致,如经核查发现申报企业存在资料弄虚作假,将纳入企业申报黑名单予以公示,并连续取消五年申报项目资格。
  6、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市经信委网站(http://jxw.zhuzhou.gov.cn/)下载。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唐巧虬 28681026  邮箱280840008@qq.com
  市财政局 贺永振28681152  邮箱903378852@qq.com
  附件:1.株洲市2018年市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奖励申报书
            2.株洲市2018年市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奖励申报汇总表
            3.株洲市2018年重大产品创新项目计划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3日

株经信发(2018)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