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来源:      阅读:420次

株经信发〔2018〕96号


各县市区经科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湖南省工信厅关于做好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中小发展〔2018〕77号)有关精神,为认真做好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对象
  推荐申报企业应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推荐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见附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重点领域、专项指标等方面要求。
  已列为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推荐申报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文件要求,自行在工信部网站下载并填写《2018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编写企业推荐申报材料。
  2、县市区组织申报。县市区经科信局组织对拟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确保符合申报要求,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行文推荐。
  3、市级初审推荐。市经信委根据县市区经科信局推荐申报情况,组织对企业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推荐名单并报送至省工信厅。
  三、工作要求
  1、确保申报推荐企业质量。为提高企业申报质量,本次推荐申报不设名额。各县市区经科信局要准确领会工信部培育工作通知精神,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优势企业进行申报,择优推荐。
  2、严格把握申报时间节点。2018年12月5日前,各县市区经科信局行文上报拟推荐企业名单,并将企业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我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并将有关材料汇总打包后发送到电子邮箱zzzxqy@sina.com
  联 系 人: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刘发源、杨帆
  联系电话:0731—28681025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