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株杭异地协作化解网络侵权难题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阅读:262次

      11月10日,株洲市工商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移交函回复:“对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康琪壹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反映的涉嫌侵害其商标专用权的42款网络商品,淘宝网已全部删除。”得知消息后,两家企业的负责人松了一口气:“多亏了株、杭两地率先建立的网络交易监管异地协作机制。”

  伴随我国网络交易迅猛发展,“傍名牌”的现象在网上愈演愈烈,许多线下知名品牌很“受伤”。

  “千金药业”,全国知名妇科中成药生产企业,享有“千金”等商标的专利权。而此前,淘宝网上与“千金”这一关键词有关的上百条商品信息中,大多并非产自“千金药业”。“这些商品有的与千金独有药品‘同名’,有的外包装与正品十分相似,实则是‘傍名牌’的山寨品。”千金药业法务部负责人介绍。尽管事实确凿,企业维权却困难重重。由于网购的特殊性,要找到这些网络卖家并不容易,加之企业、监管部门、电商平台之间存在信息隔阂,维权就像“隔着棉花打拳”,有力也没处使。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我国第一网购平台商——阿里巴巴的直接监管部门,是打通信息隔阂的关键。”市工商局副局长李俊称。本月初,株洲工商部门走访余杭市场监管部门和阿里巴巴公司,欲打通三者之间信息的“任督二脉”。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的交易监管网络平台就是一座桥,为网络打假开辟了新的通道。”经过沟通协商,11月1日,株杭两地工商部门签署了交易监管异地协作协议。株洲方将“千金”品牌被淘宝商家冒用的投诉信息和证据,通过交易监管网络平台发送给余杭市场监督管理局,再由余杭方将情况汇总发送至阿里巴巴。当核实无误后,阿里巴巴采用技术手段删除了侵权商品的链接页面,禁止其在网上继续销售。

  除了停售,阿里巴巴还将协助工商部门,对网络卖家进行追责。根据上述协议,阿里巴巴后续将向工商部门提供网络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及IP销售数据,以便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利用这些信息实地查处,切实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次千金药业、康琪壹佰的商标维权案件只是一个开端,今后若再有企业遭遇网络交易侵权,都可以通过该平台处理解决,这也为我国网络交易监管提供了范本。”李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