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株洲市2019年智能装备产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5日       来源: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阅读:298次

各县市区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全面推动本市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智能装备产业跨越发展,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给能力,促进产需对接,市工信局拟编制株洲市智能装备产品目录。现将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株洲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三)拥有研发技术专业人才,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
  (四)取得相关专利,需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1)取得相关发明专利一件以上(含一件),(2)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一件以上(含一件)并取得其他相关专利三件以上(含三件);
  (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六)具备一定的生产场地与设备。

二、申报产品条件
  (一)申报产品应属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类关键技术装备(参考附件1)。
  (二)申报产品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占有率。
  (三)申报产品必须明确特定的细分领域,名称有具体、明确的表述,体现其主要特点和功能,不能笼统表述,要有具体产品名称、型号范围和价格区间。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株洲市智能装备产品申报书》(详见附件2),向注册所在地的各县市区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汇总上报。各县市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向市工信局推荐申报。
  (三)评估公示。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专家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四)结果发布。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形成《株洲市智能装备产品目录(2019)》,对外正式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对申报企业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申报要求,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档光盘)报送市工信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列入《目录》的装备生产企业应每年向市工信局报告企业经营情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目录》的使用
  列入《目录》的智能装备及其生产企业,享有以下优先权:
  (一)优先推荐参与国家智能制造专项、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株洲市智能制造专项等有关项目申报。
  (二)优先推荐与株洲市有智能制造技改升级需求的企业对接。

联系人:范思  
  联系电话:18684546830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35号
  邮编:412007

附件:1.株洲市智能装备产品认定范围
        2.株洲市智能装备产品申报书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