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株洲•中国动力谷“十大消费品牌”公益推广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来源: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阅读:226次

株工信发〔2019〕27号
  

各园区、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温暖企业行动,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提升市民对本地企业和品牌的关注度、认可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开展第二批中国动力谷“十大消费品牌”公益推广宣传活动,组织报纸、电视和网络媒体全方位对株洲本地企业产品进行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申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产品具有合法的国内注册商标,企业2018年度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二)获评“湖南名牌产品”或入选省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的产品品牌优先评选。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须经行政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
  2.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范围而未取得认证的;
  3.近三年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和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
  4.近三年内产品经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抽查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二、申报评选
  申报评选流程如下:
  (一)申报
  申报企业在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w.zhuzhou.gov.cn/)下载并填写《株洲·中国动力谷“十大消费品牌”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报所在地工信部门。
  企业申报时,根据评选范围及标准提供相应的资料:
  1.《株洲·中国动力谷“十大消费品牌”申报表》(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
  2.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产品注册商标等资料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企业产品国家强制认证等资料复印件;
  4.获评“湖南名牌产品”或入选省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相关资料复印件。
  (二)评选
  1.申报初选。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牵头,其他单位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属地品牌进行摸底并初选,每个县市区推荐1-3个品牌产品,一个企业只推荐一个品牌产品。
  2.评选确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对进入初选的品牌进行筛选,选出10个企业品牌进行宣传推广。
  3.评选公示。通过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将评选出来的10个企业品牌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全媒体全方位开展立体宣传。

三、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28日。
  (二)受理地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05室(黄河北路135号)。
  (三)联系方式:尹利文,电话28681054,邮箱2561275728@qq.com。

四、相关要求
  此次活动是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温暖企业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品牌相关资料,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株洲•中国动力谷“十大消费品牌”申报表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4日                             

株工信发(2019)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