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成金融服务改革试点城市 可获中央财政4000万支持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2日       来源:株洲日报      阅读:194次

8月30日,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经过层层筛选,我市成功入选2019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抢得全省13个市州(除长沙)中唯一试点名额。

7月份,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文件,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其中,要求申报的试点城市应具有良好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基础,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工作,出台了《株洲市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二十五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推出“金融温暖企业”、深化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一十百千万”等专项行动,还组织推出了全省规模最大、配套制度最完善的政银担风险补偿机制“@贷”模式,投入7000万元成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今年地方财政出资设立了20亿元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成功获得试点后,中央财政今年将下达奖励资金4000万元用于我市金融机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或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省财政也将安排一定资金进行配套支持。资金下达后,我市将把资金优先用于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补充,并联动其他政策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打造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样板。(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通讯员 闻湘 颜谭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