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市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来源: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575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组织好我市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申报和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项目申报要紧紧围绕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扩大有效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质量效率相统一,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二)符合政策和规划

1.项目申报须紧扣国、省战略布局和产业政策,紧扣“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以及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

2. 凡属“三高一资”项目和房产开发项目(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除外),原则上不列入市重点项目。

(三)项目基本成熟

1.申报纳入2021年重点新开工计划项目,须在今年底前达到预可研程度,符合国土空间利用规划要求,八大要素基本确定(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建设模式、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建设时序、建设周期、项目风险和综合效益分析)。

2.申报纳入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须与土地报批计划、集体土地征拆计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等配套计划充分衔接,项目资金、土地、征拆等前期要素需有效保障,确保项目后期建设无梗阻。

(四)符合规模和结构要求

1.规模要求:原则上项目总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当年计划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3。

2.结构要求:各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不低于35%;产业类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投资比重不低于60%;新开工项目个数占建设项目个数的比重不低于30%。

二、申报范围

(一)产业类项目

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重点突出发展特色农业、景观农业、体验农业、生鲜电商、农产品新零售等新业态农业项目;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建筑业。重点围绕“3+5+2”产业体系和17个新兴优势产业链,突出布局5G、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应急安全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项目,推进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项目;三产业是指服务业和商业,重点突出现代物流、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医养健康、文化休闲娱乐、重要旅游景区及地方文化特色旅游等项目。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

重点围绕“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围绕湖南省及株洲市“十四五”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突出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群基础设施等新型城镇化项目,同时突出交通、水利、能源、电力、园区及城镇之间、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

(三)民生类项目

重点围绕民生“八大工程”,加强社会保障,加快民生改善和共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突出学校教育及生活设施、产教融合,医院、应急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殡葬服务设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项目。

(四)生态环保类项目

重点围绕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围绕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渌江、洣水保护和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重点突出城市大气、粉尘、噪音污染治理,城、镇、村垃圾污水处理,水污染及黑臭水体治理、土壤修复等项目。

三、申报方式

各县市区辖区内项目由所属县(市)区发改部门统一初审,报县(市)区政府研究并经县(市)区长签字盖章后向市项目办申报。

各市直相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及中央直属企业项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直接向市项目办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21年重点项目申报工作,2020年10月31日前按通知要求上报第一稿至市项目办,并配合做好后续修改完善工作,全部申报编制工作将于12月底全部结束。

(二)资料填报要求

1.项目分为三大类进行申报。重点新开工项目指基本完成国土、规划、发改、建设等手续,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落实,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的重点项目;重点续建项目指现已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重点前期项目指项目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项目用地及资金已经落实,正在准备办理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2021-2022年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重点项目。

2.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按要求填写《株洲市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1)及项目简介(附件2),各项内容请严格按照要求详细填写,确保准确一致。

3.申报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进度目标要认真分析测算,年度进度目标要与投资安排及项目总体目标相衔接,避免与实际执行产生过大偏差。在后续项目修改完善中,要紧扣年度进度和投资目标,同步制定项目倒排计划,将前期工作各节点,实物工程量和投资额度等细化到月,特别是2021年开竣工项目,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开竣工时间。相关内容将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4.对拟申报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需在申报表格中备注说明。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市发改委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市发改委一楼东105)

联 系 人:孙敬令,0731-28686616

刘  晶,0731-28686347

电子邮箱:zzsxmb@126.com

附件1 株洲市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样表)

附件2 株洲市重点项目简介(模板)

株洲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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