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干货政策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6日       来源:荷塘区产业服务中心      阅读:534次

惠企干货政策公示表
序号 政策干货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企业贡献奖
1.辖区内企业(房地产业除外)按区域经济贡献对企业或企业高管团队给予一定奖励。
2.房地产企业按区域经济贡献前三名给予一定奖励。
自然年末,根据企业履行招商协议、年度经济增加值、增加就业人数、依法纳税等情况,区财政局汇总提出奖励建议方案。企业如享受退税和先征后返以及市、区政府其他优惠政策和奖励的,不再纳入奖励范围。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财政局 李剑13517333458
2 企业入驻奖
1.按招商合同协议履约情况兑现。
2.对新建单体建筑面积达200000 平方米以上的纯商务楼宇(指大型卖场、写字楼或酒店),或商务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综合体,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当年,按其商务面积10元/平方米一次性给子投资主体奖励。
 3.对购买、租赁我区标准厂房的企业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1)购买标准厂房的企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年按区域经济贡献对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2)租赁标准厂房的企业,租赁期为一年、二年、三年、四年的,可分别免除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租金;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且科技含量高的小微企业,经区招商领导小组认可,可以给予2年的孵化期免租。对急需投产入园购地的企业,未供地前可考虑提供过渡厂房免费租赁。对于区域经济贡献特别大的企业再对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招商办 余琦18673306386
3 招商引资中介人奖
   (1)对引进区外工业及旅游文化产业的购地项目,按照项目投资总额分档次给予奖励。投资达到0.5亿元不足1 亿元的项目,奖励10万元;投资达到1亿元不足5亿元的项目,奖励20万元;投资达到5亿元不足10亿元的项目,奖励30万元;投资达到10亿元不足15亿元 的项目,奖励40万元;投资达到15亿元以上的项目,奖励50万元;对引进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的企业实行翻倍奖励。
(2)购买标准广房的,按购房总价的15%0突励;租赁标准厂房的,按1个月租金的30%奖励。
(3)商贸物流(含总部经济)项目签订入园协议,在荷塘区完成注册登记并开工建设后,按照项目建成达产后12个月内产生的区域经济贡献给予一定奖励。
(4)商住地产企业引资人须在发布摘牌公告一个月前安排与投资商见面或座谈,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按照土地摘牌面积分档次给予奖励。达到50亩不足100亩的,奖励3万元;达到100亩不足200 亩的,奖励5万元;达到200亩不足300亩的,奖励8万元;达到300亩不足400亩的,奖励10万元;达到400亩以上(含400亩)的,奖励15万元。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招商办 余琦18673306386
4 企业创新奖
(1)支持企业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对发级认定的企业首次研发、生产并销售的首台(套)产品及关键部件给予5万元的奖励。
(2)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车间。对首次认定为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车间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3)支持新材料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被认定为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科工信局 黄生发13973318952
5 企业融资上市(挂牌)奖
(1)对首发上市完成的区内纳税企业每家补助100万元,在上市成功后次年一次性补助到位。对于沪深交易所借壳上市和境外主板上市的区内纳税企业每家补助100万元,在上市成功后次年一次性补助到位。对于总部注册地迁入荷塘区的上市企业,在完成工商和纳税登记关系变更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并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对在新三板挂牌或湖南股权交易所标准板)科技创新(专板准牌的企业补助20万元,在挂牌成功后次年一次性补助到位。
(3)对新三板挂牌或湖南股权交易所标准板、科技创新专板挂牌转板境内外上市的企业一次性补助两者差额部分。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金融办 管婧13762362396
6 发展现代商贸业奖
(1)对于新建或改扩建的大型酒店、宾馆,授牌后予以奖励。评定为三星级的,给予5万元奖励,评定为四星级(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引入世界500强的酒店品牌,在原奖励基础上提高50%予以奖励。
(2)对于新建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含)的大型餐饮企业和大型休闲娱乐企业,达到一定经济贡献的,给予2万元奖励。原有企业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改造的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
(3)鼓励发展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业。对于新办咨询、信息服务、资产评估、科技服务,人才培训的各类中介机构或企业,达到一定经济贡献的,竣工验收后给予2万元奖励。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商粮局  
7 农业产业化项目奖
 (1)对农业产业化新建、扩建项目给子扶持奖励.对新建,扩建项目投资200万元、500万元. 100万元以上,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20人、50人, 100人以上,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2)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成功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成功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农业农村局 黄芳13367331347
8 创新平台奖
 对经主管部门初次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主管部门初次认定的省级创新平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助,对被初次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于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为国家高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科工信局 黄鹤辉13907331211
9 科技成果奖
 (1)企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一、二、 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获得湖南省科技进步奖的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2)对区域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有突出贡献的科技领头人给予5-10万元奖励。科技领头人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2人。
(3)凡企业自主研发或技术引进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在荷塘区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产并在年度首次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按照排名给予前3名奖励,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科工信局 黄鹤辉13907331211
10 知识产权奖
 (1)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按以下情形给予奖励:企业本年度比上年度的申请件数每增加一件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本条奖励办法实施至2021年6月30日。)
(2)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采用授权后补助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发明专利申请人获得授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资助范围不得包括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本条奖励办法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市场监管局 许城18273333087
11 品牌创建奖
凡初次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万元。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株荷办发〔2021〕20号) 区市场监管局 许城18273333087
12 2018年1月1日起,对新引进的工业、商贸、农业、公共服务领域35周岁以下且已在荷塘区缴纳社保的博士研究生及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 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企业推荐、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 元、1000 元的生活补贴,发放两年,发放对象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0名。 《荷塘区关于改善人才环境、优化人才服务的十六条措施(试行)》(株荷发〔2018〕11号) 区人才办 杨芳28428376
13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株洲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的荷塘区工业企业,即“白名单”工业企业,且单个企业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内。
 (一)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含2%),按照企业实际承担担保费用的50%进行补助;年化担保费率超过2%的,超过部分的金额不予补助。
(二)单个企业获得担保费补助的总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荷塘区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株荷政发〔2019〕2号 区产业服务中心 潘宇婷 18684552930
14  1、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20年10月31日,新建窗口平+F5:F8台除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省工信厅  1、转型升级类项目联系人:肖成晃,电话0731-88955420;
  2、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联系人:吴小波,电话0731-88955553;
  3、教育培训项目联系人:孙丹,电话0731-88955536
15 1、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信用。申报单位一般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正在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0%)或2020年1月1号以后已经完工的项目。
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 省工信厅 重点产业类项目:
省工信厅投资规划处王俊 ,0731-88955499;
转型升级类项目:
省工信厅投资规划处袁潇, 0731-88955499;
16 1、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知识产权数量满足申报要求。
3、研发人员占比满足申报要求。
关于征集全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标杆企业 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陈芷怡0731-88955534
17 项目申报单位为株洲市内注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围绕我市16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创新产品明确,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产品研发、项目建设3年内完成并实现产业化。 2020年省级重大产品创新项目验收和2021年重大产品创新项目征集的 省工信厅 陈勇 唐巧虬  28681026
18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
2、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
3、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
4、健全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制度
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 省科技厅 省火炬创业中心:0731-88988748
19 申报类别: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3、“五个100”重大产品创新项目。4、两化融合贯标认定奖励项目。5、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重点任务工程化攻关“揭榜挂帅”项目。 6、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奖励项目。7、信创产业骨干企业培育、标准制订奖励。8、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考评奖励。9、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 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 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财务处鄢彬  0731-88955341
20  1、申报对象须满足《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2、申报对象需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原则上不跨市州行政区域。
组织申报第五批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省工信厅 产业集聚推进处李景明
0731-88955494
21 1、湖南省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整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持续深入做好相关工作。 
2、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较高,通过实施贯标在推动企业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升级和数据开发利用等能力建设方面表现优异
征集2020年度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 省工信厅 呙林斌、王静(0731-88955532/88955462)
22 1、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湖南推荐物联网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项目不超过5项、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
2、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 省工信厅 许文琳、苏小鹏(0731-88955583/88955549)
23 1、株洲市辖区内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组织及质量管理工作者。2、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3、近6年内已经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参加本届申报和评选。 开展第三届株洲市市长质量奖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质监局 刘革林 丁颖 0731-28687787
24 1. 在湖南省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国家统计规范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等研发执行单位与机构(以下统称“研发单位”)。
2. 根据全国科技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的年度统计工作部署,按规定途径、标准完成2018年、2019年度研发经费统计上报,且2019年度研发投入总量较2018年度有新增额的。
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 0731-88988995(省科技厅资配处)
0731-85165759(省财政厅科教处)
0731-84729829(省教育厅科技处)
25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不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3、2019年12月31日前已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4、主体生产线于2016年12月前建成并投产,且三年内无搬迁计划;
5、具有较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并对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废弃物产生以及污染物排放的情况进行了监测;
关于报送2021年度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通知 省工信厅 喻向阳  0731-88955372
26 1、申报资格。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重点,各单位仅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一个试点方向。
2、申报团队。项目须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电信运营企业(地市级以上)、设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8家。牵头单位负责应用试点项目内部管理和实施,参加单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并提供有效支撑。
关于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黄涂半特 010-68206173
27 1.创新基础好。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拥有一定数量研发人员或稳定的研发团队。
2.创新能力突出。企业研发投入稳步增加,在2020年度内实现发明专利“破零”,或者能够实现发明专利授权量较大幅度增长。
3.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效果明显。企业拥有核心自主发明专利产品,产品利润和税收保持同步增长,市场前景良好。
4.示范引领作用强。企业属于制造强市建设重点领域、17个新兴优势产业链,拥有的发明专利和专利产品具有行业领先水平。
关于征集株洲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标杆企业的通知 市工信局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宋承文28681027
28 1.在株洲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属于“四新”企业范畴(即: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境外和外籍人士不纳入评选范围)。
2.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关于开展“株洲•中国动力谷2020年度 十大创新创业新锐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局 中小企业科杨帆0731-28681025
29 1.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者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2.申报企业主业需符合株洲市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方向,即:先进轨道交通装备、IGBT大功率器件、新能源汽车、先进陶瓷材料、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装配式建筑、绿色食品、服饰、包装、先进硬质材料、高分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链。
关于申报2020年株洲市中小工业企业100强的通知 市工信局 中小企业科杨帆0731-28681025
30 1.支持范围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知识产权服务。
2.2021年度项目采用网上方式进行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系统”(http://61.187.115.169:8088/front/projectapp),按要求注册登录填报,并将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申报书(通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推荐单位。
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的通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促进处0731-85693326
31 1.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的,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承保保险公司须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60号)相关要求,且完成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产品备案。
2.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品种的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已获得保险补贴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续保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资金的通知 省工信厅 康文娟0731-88955381
32 1.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3.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4.具有建立实施相关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管理体系
5.已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企业、已获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或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不得申报
关于征集湖南省2021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省工信厅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呙林斌  王静 0731-88955462  18670730097
33 1.承担主体。包括省内各类创新主体,承担主体应运行管理规范,在基础条件、技术创新、平台与人才等方面有突出优势,具备各类创新资源、建设力量协调整合能力和足额项目资金筹措能力(非企业实施的公益类项目除外)。项目应实现产学研用结合,重大公益性、前沿性项目,原则上由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其他项目,原则上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
2.创新能力。具备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掌握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高层次人才(团队)优势明显,能整合集成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协同实施;应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产学研用合作基础,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实现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并能够实现优先在省内应用转化。
3.首席技术负责人。为确保项目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项目应设一名首席技术负责人。首席技术负责人应为本技术领域领军人物,具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原则上应为实施单位在职人员。
关于征集2021年省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需求的通知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0731-88988803
34 1.在湖南省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湖南省内纳税的企业(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整体申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实施,不在我省建设培育范围)。
2.结合湖南省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
3.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
4.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委 张晗,0731-89990822
35 一、申报类别
(一)产业培育项目
1.引进全球和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项目;
2.省级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和50强软件企业产业项目;
3.省级“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
(二)研发创新项目
4.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5.获得创造性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并实现产业化项目;
6.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标杆项目;
(三)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7.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项目;
(四)奖励项目
9.首次进入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百强企业奖励;
10.软件和信息服务盈利企业营收首次突破奖励;
11.工信部数字产业类试点示范项目奖励(含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制造业“双创”项目等);
12.国家级和省级数字产业专业大赛或评选获奖企业奖励;
13.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数字技术领域标准奖励。
关于做好2021年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局  陈思思 28681892
36     1.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企业服务便利化和“全网上、一站式”改革,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2.各地科技部门应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3.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请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科技技术部火炬中心  
37     1.绿色工厂。鼓励在我省制造强省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中选择一批绿色制造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诚实守信的企业,按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GB/T 36132-2018,请在工信部节能司官网下载),结合企业现有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工作基础,积极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2.绿色园区。绿色园区建设重点以产品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选择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按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园区评价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推进绿色园区创建工作。
关于征集2021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通知 省工信厅  
38     1.前期工作完备。申报项目均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已录入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系统。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落实项目用地等主要建设条件,已开工建设或已完成“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2021年6月底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单位应是项目法人。
    2.建设资金落实。(1)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来源不明确的不得申报。各地要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在资金请示报告中要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2)民间投资参与项目。已依法依规与民营企业签订了投资协议或合同,且协议或合同中约定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规模,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运营责任、回报机制等。不得为纯商业性项目,不得为纯政府付费、没有运营的BT项目。吸引的社会资本方必须是民营企业,申请省预算投资用于补贴政府出资资本金的60%以内、且不得超过资本金缺口。项目单位及政府出资人代表、吸引的民营企业被纳入黑名单的不得申报。
关于做好2021年省预算内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委 陈  果 89990957

谢海庆 89991053
39 企业申请认定的条件
    1、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湖南省新材料产业产品统计指导目录》(以最新公布为准)所列新材料范畴。
    3、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2、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4、具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本企业新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企业拥有专业的技术创新、研发团队。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和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原材料工业处罗向东 吴新建0731-88955379
40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报送流程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需于2021年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二)推荐单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并于2021年3月14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名单。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辛晓华 王威伟
010-68208206/68208203
41 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矿山安全、危化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安全应急教育服务四方面需求,从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机械化与自动化协同作业装备、事故现场处置装备等16个重点方向(详见附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 省工信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010-68205374
42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2.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3.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4.创新能力方面,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5.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6.成长性方面,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不作为第一批申报条件);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
   1.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工信厅认定的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2.其他条件详见《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附件1),须符合所有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专业条件。



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第一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电话:0731-88955539/88955420
43 试点内容
   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先进水平,通过开展试点,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品牌规划、创新、品质、数字化、服务和传播等六大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夯实品牌基础、加强品牌培育、深化品牌传播,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1.提升品牌规划能力。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和评估体系,科学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和规划,合理进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定位,提炼品牌核心价值,紧盯目标消费群体确立差异化竞争优势。
   2.提升品牌创新能力。持续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围绕工业“四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改善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应用生态,催生一批跨界融合新产品。推动工业设计赋能中小企业,以设计创新促进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
    3.提升品质能力。开展细分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研究,鼓励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实施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用户满意度和企业质量效益。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生态设计,使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现绿色制造。
     4.提升数字化能力。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鼓励中小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生产和服务方式。积极推广新媒体数字营销新模式,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数字化品牌营销体系。
     5.提升服务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加快发展系统化、个性化、精准化以及全流程服务模式,实现跨领域、跨地域协同和“产品+服务”式交付,推动中小企业由“产品驱动”向“服务驱动”转变。
     6.提升品牌传播能力。科学合理制定品牌创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国内一流品牌和区域性品牌。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升级中小企业品牌推广能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研发、品牌、营销、管理的国际化。
关于征集2021年度“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试点企业的通知 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吴小波 0731-88955553
44   2021年度全省新培育认定300家左右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不限名额,择优认定。
   省工信厅认定的2017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按照培育条件和申报要求申报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材料的企业将移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重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工业“四基”创新、“新基建”等领域的优质中小企业。
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0731-88955534
45 (一)支持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系统建设和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项目地级市辖区原则上不予申报,2018年以来已安排的不重复申报;2020年度涉及中央、省预算内经贸口物流(粮食仓储)项目调出的县市区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支持重点
  1.三级物流配送。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升级,农村物流与电子商务、邮政快递、城乡客运等融合发展,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和标准化体系,绿色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详见附件)。
  2.冷链物流。重点支持区域性或特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设施智能化改造及供应链平台、重点地区城市共同配送、冷链物流检测检疫设备购置项目(详见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物流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委 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项目联系人:彭志勇,电话:0731-89990839;
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联系人:韦敬华,电话:0731-89990807
46     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主要包括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智能制造诊断评估咨询服务、智能制造人才培训机构、智能装备运维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服务提供商。 关于征集株洲市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的通知 市工信局 范思 18684546830
47  一、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建或即将开工的“数字新基建”重点项目(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项目原则上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
二、征集条件
1.项目计划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技术创新、产业应用、数字赋能方面具有示范性,符合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相应行业属性。
3.2020年已列为全省“数字新基建”100个标志性项目的不再申报。
关于组织征集2021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的通知 省工信厅 许文琳  0731—88955583
苏小鹏  0731—88955549
48   1.申报单位为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当为标准的起草牵头单位,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牵头申报绿色设计产品标准。
  3.申报的标准应选择条件成熟的产品进行申报,依据《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32161-2015)制定各产品的评价技术规范。
  4.对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单位(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示范企业、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予以优先支持。
关于征集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标准(第三批)的通知 省工信 刘永忠0731-88955371/18817105359
49 1.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2020年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比2019年增长10万元及以上。税收数据以企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净入库税额为准。
3.企业2020年有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由当地工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完工评价审核并出具了完工评价报告,经第三方机构核定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根据湘政办发〔2018〕79号文件精神,制造业企业的网络改造工程属于技术改造范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投入视同固定资产投入。)
4.对于2018年、2019年完工并且做了完工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企业符合前述第2条税收增量要求,且未达到奖补额度上限的,可以申报2020年技术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奖补额度上限是指,单个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3年内累计可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和10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获得奖补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 省工信厅袁潇 0731-88955499 
50 1.企业在湖南省境内注册,运营、财务和信用情况好,无违法记录。
2.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或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项目,近3年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发票或专项审计报告)。
3.申报项目须满足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建设评价指南(附件1)有关要素条件。
关于组织征集第一批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的通知 省工信 许文琳  0731—88955583
51 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分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三类项目。 关于征集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计划“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资配处:0731-88988751
省科技厅农村处:0731-88988837
省科技厅社发处:0731-88988881
省科技厅高新处:0731-88988745
省科技厅合作处:0731-88988660
52 1. 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有研发活动且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
2. 2020年度已获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须备案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和2020年度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 0731-88988995(统计分析中心)
53 在株洲市用人单位工作,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相应条件的,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株洲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株洲市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全职引进的对象不包括组织任命到我市的人才,柔性引进的对象不包括组织任命到我市的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才 株洲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公告 市人社 市民中心1086号窗口28680825
54 示范内容
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关于申报工信部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通知 市工信 市工信局电子通信和软件产业科  罗树刚28681892
55 基本条件:
1.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拥有稳定的技术支撑队伍。近3年内已获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已获授权3项及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2.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项目资金配套能力强。项目研发总投入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生产线建设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等(不含土地购置费、房屋建设成本等相关基建费用)。
3.支持企业承接2018年以来获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已结题的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专利奖和省专利奖,中国和省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获奖项目等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及产业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成果在我省转化及产业化。
关于发布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高新处:0731-88988745
省科技厅农村处:0731-88988837
省科技厅社发处:0731-88988832
省财政厅科教处:0731-85165759
56 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2.优秀博士后创新人才项目
3.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
4.科技领军人才项目
5.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项目(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短期项目)
6.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支持项目
2021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科技创新人才办):0731-88988075、88988072
57 申报要求:
1.鼓励开放合作协同创新,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联合申报。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要求参与单位协同创新关联度高,且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各自任务分工,加盖参与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2.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范围的企业,需按照《统计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和标准填报年度研发经费(R&D)数据,并上传附表。
3.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领域项目,须联合至少1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等)合作单位,且合作单位了解国际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并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已与合作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处于生效期),并明确各自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对“引进来”项目,引进技术须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对“走出去”项目,须能够促进我国技术在海外转移转化或有利于开展产能合作。双方合作协议或意向书中应包括知识产权相关条款,或另行签署知识产权协议。
关于发布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高新处:0731-88988861
58 申报要求:
(一)推荐申报科
技成果转移转化。省级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每个高新区组织1-2个项目;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能力提升项目,每个基地申报1-2个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湘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湘高校、科研院所等中央预算单位及企业不在支持范围。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过去3年内,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支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每个项目支持资金为80万-10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2.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中央引导资金经费的3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足额到位。项目立项后,中央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3.已承担中央引导资金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4.中央引导资金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预算不允许有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
关于增补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1年项目的通知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0731-88988883
59   评价对象
    1.2020年度省级预算安排的3个专项资金:制造强省专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
    2.2020年度切块整合专项资金: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刘诗烨,0731-88955341
60 申报对象
1.湖南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重点骨干企业及其主要配套企业等;
2.参与工业强基工程,聚焦“四基”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方面有所突破的企业。对于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的中小企业,将优先推荐进入白名单;
3.上年度获得或继续维持有效状态的省级及省级以上认定、资质、示范、表彰等企业。对于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认定和奖励的,将优先推荐进入白名单。
4.上年度获得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企业;
5.上年度获得省级以上产业引导基金、知名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支持的企业;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的通知 省工信厅 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孙丹 0731-88955536
61 奖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2.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和2020年度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1〕6号)要求,完成备案并审核通过。
3.2019、2020两个纳税年度均已按要求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4.规模以上企业应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研发报统及核准。
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 0731-88988810(省科技厅资配处)
62   1.大赛设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两个类别,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进行分组,每个产业下设若干细分领域。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个产业报名参赛。
  2.省内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报名参赛。
关于举办“长沙银行杯”2021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省科技厅 省火炬创业中心 0731-88988513
63   1.征集范围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的,可应用于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一体机和服务器)及外围设备(打印机和扫描仪)的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产品。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及磁性元器件、电连接器电路保护器件、电声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元器件、微特电机、电池、印制电路板、真空电子器件、电线电缆、开关等类别。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集成电路和元器件产品征集的函》的通知 省工信厅 黄睿智 0731—88955528
64 1.申报类别
  (1)名企指湖南省软件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科技先导企业等对湖南软件产业发展重大作用的企业。
  (2)名品指国家和全省范围内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高且社会经济效益大的知名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
  (3)名人是指在湖南软件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感召力的,为软件企业和行业创新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创始人或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本次湖南省软件名人评定人数将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
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软件名企、名品、名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喻晖  0731-84461143
65   1.征集范围及内容
  (1)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小巨人”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生产过程中待解决的技术需求,包含对“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的需求,对产品体系技术升级的需求,对技术改造升级再创新的产学研合作需求,对技术、产品等产业链内配套合作的需求。
  (2)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需要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
  (3)合作签约项目。国家和省级“小巨人”企业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省级核心服务机构聚集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合作项目;省级核心服务机构与“小巨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项目;重点专利代理运营服务机构与“小巨人”企业专利服务项目。
关于做好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对接推进会项目征集的通知 省工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陈芷怡0731-88955534
66 对照《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申报条件 关于开展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和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张建军 0731-88955370
67 申报方向:
   1.企业运用进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典型经验。
   2.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3.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731-88955568/88955378
68 征集范围:
    1.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平台围绕推进企业内部机器联网、业务联网、服务联网的集成,加快企业内部信息化系统的综合集成和云化改造迁移,有效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运营管理等数据资源,建立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网络化、扁平化、平台化经营管理模式。围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生态圈,开放企业资源和能力,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等服务。
    2.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平台面向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等现有基础条件较好的行业领域,提供满足行业企业协同创新、工艺及能耗管理、流程控制优化、智能生产管控、产品远程诊断、设备预测性维护、品牌推广与网络营销、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需求服务。
    3.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平台依托我省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园(特色产业集聚区),提供区域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软件资源、数据托管、在线检测设备规模接入、供应链体系等区域资源共享协同等服务。
关于征集2021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省工信厅 许文琳  0731—88955583
69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陈上  0731-88988819
70   基本要求
1.已将绿色设计理念和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具备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的基础能力,具有应用绿色设计基础数据库及先进设计工具与方法的能力,具有检验验证、计量测试、规模化生产等绿色设计应用转化能力。
   2.已开展绿色设计相关工作,产品符合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相关标准,或参与制定绿色设计产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或政策;绿色设计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例逐年提升,产销量及产值行业领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省工信厅  
71 本次效果评估只针对已试点企业进行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费率过渡试点实施效果评估的通知 市人社局  
72 申报条件及要求
1.热心科普工作及公益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申报项目;
2.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力条件和技术装备;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5.单位申报项目需明确本单位实施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由单位负责人书面认可;
6.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有本省依托单位并在本省实施。
关于发布2020-2021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政策与体系处:0731-88988006
73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申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74 申请基本条件:
1.成立2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2.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3.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2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 袁旭立 010-68205275
75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申报示范城市、企业、平台。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的通知 省工信厅 刘擘  0731-88955370
76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学校。
2.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3.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
4.承担现代学徒制试点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任务。
5.近3年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院)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60人以上。
6.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
7.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点。
8.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者捐赠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9.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关于开展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 张晗,0731-89990822
77 基本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两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省工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法司:010-68205205 
78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申报主体中,制造企业重点推荐纳入湖南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重点推荐湖南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50强企业。
 3.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的,重点从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中推荐。申报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的,重点从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中推荐。申报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的,重点从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企业中推荐。
关于组织推荐工信部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 张  猛,0731-88955549
79 1.申请范围
 2020年以来通过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有效期内购买专业科技服务事项,可申请2021年科技创新券补助。
2.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
 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情报与信息分析、国际认证、双创孵化等专业科技服务购买事项。
3.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所申报的创新券使用事项须是2020年5月份以后发生的科技服务购买事项。
关于组织2021年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科技局 凌子伊  0731-28160056 
80  项目类别
  2021年度株洲市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成果转化项目共包括四个类别:科技重大专项、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社会发展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市级创新创业平台。
关于申报2021年度株洲市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0731-28687615
81 符合国发〔2020〕8号文及2021年第10号公告政策条件且在2020年进入优惠期的软件企业。 关于湖南省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享受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工信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王静
0731—88955462,18670730097
82 申报类别:
1.工业节能技术装备
2.“能效之星”产品
3.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省工信 罗华锋
 0731-88955306
83 1.申报人应是在本省注册或者在本省工作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2.参评专利已在湖南省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授权),专利评奖项目申报前一年的新增利润、新增税收均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3.该专利权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针对参评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5.参评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6.参评专利此前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湖南专利奖。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市场监督 知识产权保护处廖春阳

0731—85693410
84 申报条件:
1.企业收入主要通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且2020年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2019、2020年连续两年盈利;
3.主要收入来源地或运营总部位于湖南省;
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50强”的通知 省工信 喻晖:0731-84461143
85   重点面向装备行业、材料行业、消费品行业、电子信息及通信行业、软件行业五个领域,评选出一批在相关领域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居全国领先水平,并在推动产业开发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改善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 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通知 省工信 省工信厅科技处曾学文,0731-88955375
86 评奖重点是污染治理、节能减碳、固废综合利用、储能材料、可降解可替代原料及制品等项目。 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循环经济研究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湖南省循环经济研究会 徐雅姝 13755153596
87 申报项目应属于能源领域的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为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2021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 刘晓盼 15116316060
88 外国政府贷款2022-2023年规划备选项目涉及德国促进贷款、法国开发署贷款、以色列政府贷款。有关贷款规模、要求、重点支持领域等详见附件。 关于做好外国政府贷款2022-2023年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省财政 周甲(省发改委外资处)   0731-89991072
89 申报范围: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 张文彬  0731-88955372
90 参赛企业及项目要求
  (一)企业组
  1、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2、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3、项目为行业中新产品、新技术,或替代传统产品和技术;4、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利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5、项目已进入市场或已实际生产,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6、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进行的产品、技术、工艺配套及创新等;重点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关键设备、关键产品的创新项目;7、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创客组
    1、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2、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3、项目已完成初试或小试,项目范围与企业组相同;4、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关于举行2021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省工信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0731-88955553
91 1.申报“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属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拥有自主品牌,产品质量优良,在本省、本行业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制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积极参加省内外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2.申报“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主持、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制修订;有效状态知识产权数量10件以上;近3年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以上;上一年度知识产权产品或专有技术形成的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0%;积极参加省内外知识产权运用和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731-88955568
92 根据《株洲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申报类别六类,分别是补助和奖励、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专利侵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维权援助。 关于申报2021年度株洲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的通知 市市监局 知识产权促进运用科 庞巍亮 28689510
93 项目符合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项目建设指南(网页内附有文件) 关于征集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的通知 省工信 许文琳  0731—88955583
94 简要条件:
1.在省工信厅“企业服务平台”正常报送数据的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2.具有持续的“三品”创新能力,企业在产品研发、创意设计、包装制作、营销模式等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具有一定的创新人才队伍或稳定的研发机构和较高的研发投入;3.企业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产品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主导产品在该行业领域内影响力较大;4.企业重视生产线技术改造及两化融合建设,生产线技术改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投资力度较大。5、制定完备的自主品牌发展规划,重视品质管理、品牌培育、营销管理等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品牌宣传推广费用近3年投入较大。6、累计开展6项以上“三品”专项工作(共12项)。
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办法》的通知 省工信  
95 征集重点
 在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塑料污染治理、节能减碳、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方面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企业
关于征集湖南省循环经济产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省循环经济研究会 欧阳君 15387501287
96 示范基地主要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为主。
骨干企业主要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中有重大创新突破、有较强的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企业为主。
开展大宗固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环资司韩斌杰  010-68505574
97 简要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4.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 科技处曾学文  0731-88955375
98 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湖南境内;2.主营业务属于移动互联网产业范畴(见附件1),企业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且至少有一项维持在有效状态;3.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原则上大于30%;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比重要求可放宽至15%;4.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张戈0731-88955461
99 中国50强企业:1.株洲注册、纳税、入统;2.营业至少满三年;3.拥有知识产权,每年有固定研发投入;4.连续三年提供审计报告,2018年营业收入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
中国明日之星:1.公司拥有领先的技术和可行的商业模式;2.所在细分领域拥有广阔成长空间且公司在该领域处于领先地位;3.对营业收入与营业年限没有限制。
关于组织参选2021德勤中国高科技高成长50强及明日之星的通知 市科技局 高新科28687615
100 基本条件:
1.在全省或相关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或产品特色鲜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品牌管理基础,实施品牌战略意愿较强;3.产品质量水平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4.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近3年在质量、环境、安全、诚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 市工信局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罗斌  0731-28681026
101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1.已认定的小巨人企业;2.符合重点领域;3.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4.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5.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或有上市计划。
二、示范平台:1.工信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工信厅认定的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2.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须符合所有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专业条件。
关于做好工信部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0731-88955539
102 1.服务对象:“三高四新”产业集群企业以及“三高四新”产业群供应链链条企业、与“三高四新”产业相关的园区运营方及园区已入驻或即将入驻企业。
2.专属融资产品:对于“三高四新”产业集群企业推出园区基础设施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经营流贷、并购贷;对于小微企业在上述产品基础上推出科技贷、人才贷、银税贷、厂房贷+、政购贷、抵押贷、中银票E贴;对于供应链链条企业推出国内保理、融易达、销易达、国内证、福费廷、供应贷。
关于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面推进长株潭重大产业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通知 市发改 宋汉杰 18073339162
103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1. 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条限制,但须出具项目成果评价报告;3. 2019、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前三完成人和国际合作奖获得者,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4. 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技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奖励委员会委员职务;5.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6. 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或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7. 对于2020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8. 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9. 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10. 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直接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11. 在中国国内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技厅 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但 莉  0731-88988875
104 申报条件:
1.申请两型认定的产品(服务),须符合的条件: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际公约约定,符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产业政策;②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符合环保、节能、绿色、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③拥有不少于2个用户,且反映良好。
2.申请两型产品(服务)认定的单位,须符合的条件:①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⑤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湖南省两型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厅 湖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郭三元   0731-88988881
105 简要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团体标准。
    2.该团体标准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体系性。
    3.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关于申报工信部2021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工信厅 省工信厅科技处李瑞  0731—88955378
106 简要条件:1.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符合环保、节能、绿色、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2
.服务于节能、低碳、环保、资源节约及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
.适合两型社会建设发展需要,有2个以上成功实施案例,且反映良好,应用范围广,市场前景广阔。
4
.经过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评估或验收,生产技术与工艺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
关于公开征集第八批株洲市两型技术产品和开展第六批两型技术产品复评的通知 市工信 周红花  22160835
107 企业填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1.“所属行业”(2位码)和“主导产品类别”(8位或10位码),请准确填写分类。“所属行业”填写样例:“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主导产品类别”填写样例:“3507060000 冲孔机床”;2.“主导产品名称”请勿使用英文名称,多个主导产品之间,请用“、”分割。
(二)企业目标表:1.“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均带有“%”,在企业填写过程中,无需再填写“%”,请企业直接填写数字,如“30”;2.“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数量(个)、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个)、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个)、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数量(个)、近2年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项目数量(项)”等均带有数量单位,请企业直接填写数字,无需附上文字;3.“有上市计划”这一指标,请按照《通知》要求,请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的企业填写“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其他阶段企业请填写“无”;4.第二批第一年的实施期为2022年全年。本次申报材料中的“实施期初始值”年度数据(如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产品出口额、研发经费支出等)按2020年末数据填写,非年度数据按2021年5月31日数据填写。“实施期满一年目标”按2022年末目标数据填写,“实施期满两年目标”按2023年末目标数据填写。
关于做好工信部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省工信 中小企业科 0731-88955534
108 贷款重点支持领域
1.塑料垃圾减量(二期);2.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示范;3.城市间绿色交通发展示范;4.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生态系统建设;5.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示范;6.省级能源转型示范;7.城市碳中和示范;8.大气污染防治示范。
关于做好世界银行贷款2022-2023年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 周甲(省发改委外资处)   0731-89991072
109 项目须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企业科技特派员为项目负责人联合申报,且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1.申报企业须在我省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经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评价备案并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创新需求的传统生产制造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初创期企业、境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注册成立企业等省内中小微企业。
2.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实际能力,或拥有可工程化的科技创新成果,须为国内外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博士后、全日制在读博士。
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经单位推荐,直接纳入企业科技特派员专家库管理。
3.申报项目须为企业与符合科技特派员条件的专家对接成功,并与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和进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登记的项目。
4.企业与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实际支付的费用不得低于资助经费额度。资助经费由企业统筹用于科技特派员科研开发和基本工作条件保障支出等方面。
关于发布湖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省科技 省科技厅高新处:0731-8898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