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蓝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专卖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8日       来源:      阅读:368次

  株洲蓝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专卖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蓝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专卖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汽车专卖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汽车汽配城

建设单位

  株洲蓝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蓝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株洲汽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见附件),购置汽车城A-2、A-3地块(合计17846.54平方米)用地建设汽车专卖店建设项目,主要从事一汽大众、北京汽车(包括北京汽车、北京现代、北汽威旺)、长安福特、雪弗兰四个品牌的汽车销售和售后维修经营活动。项目已于200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株政办〔2016〕2号),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荷塘分局依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建设单位在环境完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整改和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办理有关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昼间噪声主要来自维修设备噪声和试车噪声,采用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按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固废。

  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于汽车维修试车产生的尾气,喷漆房产生的油漆废气,车漆打磨产生的粉尘,钣金过程中产生少量焊接废气。

  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办公污水、洗车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