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来源:      阅读:273次

各区经信(科)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株洲市经信委项目资金申报及监管制度(试行)》规定,现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申报2017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6〕67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株洲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或产业示范基地。

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

3、已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项目单位已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经信委其他专项资金不得申报。

4、项目建设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智能制造、文化创意、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项目投资额可放宽至2000万元。

(二)奖励类项目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具体见《2017年湖南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二、申报程序

1、市区企业的项目,由注册所在地的区经信、区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推荐到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2、中央在湘企业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区经信、财政部门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符合条件的《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应优先推荐申报。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全部通过《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61.187.56.42:8080/zzqs/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 (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填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2、上报文件要求。区经信、区财政部门需联合上报推荐红头文件和《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文件一式4 份,分别报市经信委科技与投资规划科3份,市财政局企业科1份,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3、 申报截止时间:2017 年1 月25 日。请各区按照规定,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对上报项目进行网上资料审查和项目现场抽查。

四、联系方式

1、重大产业项目

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雷学文;联系电话:28681026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

装备工业科  王军;联系电话:26681031

3、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

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  刘发源;联系电话:26681032

4、市财政局联系人

企业科  申旭明;联系电话:28681152

附件:《申报2017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

2016年1月3日

       附件下载:http://jxw.zhuzhou.gov.cn/addin/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70109193943786654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