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来源: 阅读:273次
各区经信(科)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株洲市经信委项目资金申报及监管制度(试行)》规定,现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申报2017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6〕67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株洲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或产业示范基地。
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
3、已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项目单位已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经信委其他专项资金不得申报。
4、项目建设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智能制造、文化创意、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项目投资额可放宽至2000万元。
(二)奖励类项目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具体见《2017年湖南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二、申报程序
1、市区企业的项目,由注册所在地的区经信、区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推荐到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2、中央在湘企业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区经信、财政部门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符合条件的《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应优先推荐申报。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全部通过《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61.187.56.42:8080/zzqs/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 (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填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2、上报文件要求。区经信、区财政部门需联合上报推荐红头文件和《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文件一式4 份,分别报市经信委科技与投资规划科3份,市财政局企业科1份,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3、 申报截止时间:2017 年1 月25 日。请各区按照规定,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对上报项目进行网上资料审查和项目现场抽查。
四、联系方式
1、重大产业项目
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雷学文;联系电话:28681026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
装备工业科 王军;联系电话:26681031
3、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
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 刘发源;联系电话:26681032
4、市财政局联系人
企业科 申旭明;联系电话:28681152
附件:《申报2017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
2016年1月3日
附件下载:http://jxw.zhuzhou.gov.cn/addin/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70109193943786654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