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来源:荷塘区产业服务中心 阅读:261次
【政策依据】《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1〕11号)
【政策干货】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补助、奖励(补)、基金投入等支持方式。
1.采取无偿补助支持方式的项目,原则上同一个申报主体同一年度不重复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同一项目不重复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可采取一次审核确定支持额度,在2-3年内分批安排的方式。同年度同一企业可以同时获得奖励(补)和无偿补助方式支持。
2.采取无偿补助支持方式的项目,其支持额度根据项目投资额度、技术创新水平、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10%,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省委、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用奖励(补)方式支持的,按照相关奖励(补)实施细则(见附件1-3,智能制造项目和入规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执行。采用基金投入方式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案例】湖南建工五建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170万元
株洲好媳妇家具用品有限公司:120万元
株洲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元
株洲华迈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17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