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来源:荷塘区产业服务中心 阅读:172次
【政策依据】《2021年度株洲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报的通知》(株市监〔2021〕64号)、《株洲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干货】支持方式主要采取后补助方式。
(一)专利资助项目,市科技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利审批文件,专家评审或评定结果等,对不同项目按本规定的标准分类测算补助资金,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会商市财政局后,将拟立项项目清单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执行。
(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及其他项目,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
第四条 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按每件2000元标准给予资助。
第五条 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提交的国外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每个国家(地区)再资助5000元。每件资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
第六条 重点产业(企业)的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6年以上有效的,从第7年开始,每件资助1000元,连续资助不超过3年。
第七条 当年专利申请总量30件(含)以上且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0%以上的,按照申请一定数量,可以获得3000元以上的整体资助。每个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第八条 对小微企业,年专利申请量比上一年同期每增加1件,补助200元。每年择优资助不超过20家单位,年申请量低于5件的不给予资助。小微企业首件专利申请,给予800元资助。
第九条 对完成年度指标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补助200元。年代理量比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的,补助1万元。
第十条 符合第七条至第十二条资助条件的,同一单位每年获得的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个人不超过5万元。专利资助项目申报在当年专项资金额度范围内,遵循先申请制原则。
第十一条 对成功获得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其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一定额度给予评估费或保险费补贴:贷款额度在500万元(含)以下的,每笔资助1—3万元;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每笔资助5—10万元。
【案例】质押融资贷款:
1.株洲美特优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万
专利保险(后补助):
1.中国化工株洲橡胶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0.64万
2.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2.72万
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项目:
1.湖南清渟科技有限公司 10万
2.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万
3.株洲春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万
4.湖南省八方声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万
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企业(含电商平台)项目:
1.湖南晓道电商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0万
2.湖南雪宝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10万
对通知需求咨询的企业,可联系:
1.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企业(含电商平台)项目
知识产权保护科:朱钧,联系电话:0731-28689528,电子邮箱:332792924@qq.com。
2.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项目
知识产权促进运用科:庞巍亮,联系电话:0731-28689510,电子邮箱:16960273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