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4日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127次

各市州科技局,省级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2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省级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统计工作。

二、统计类别及对象

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包括:国家高新区外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10家)。包括:国家火炬浏阳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株洲硬质合金产业基地、国家火炬株洲中小航空发动机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湘潭新能源装备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益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衡阳输变电装备产业基地、国家火炬岳阳精细化工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津市生物酶制剂及应用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怀化洪江精细化工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怀化高新区中医药特色产业基地。

3.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1家)。包括:长沙软件园。

4.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3家)。包括:长沙电力智能控制与设备创新型产业集群、株洲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湘潭先进矿山装备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

5.省级高新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41家)。包括: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澧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邵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白沙绿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包括省内所有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有关要求

1.各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于2022年3月1日前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html/)完成填报,并将统计报表(通过系统审核的带水印件,一式一份盖公章)于2022年3月15日前寄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2.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各省级高新区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html/)完成填报,并将统计报表(通过系统审核的带水印件,一式一份盖企业公章)于2022年3月18日前交到当地科技部门。

3.请各市州科技局根据统计内容具体要求,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审核、汇总工作。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辖区内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企业统计报表、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软件产业基地报表、创新型产业集群报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报表及火炬统计分析报告报送至省火炬创业中心。

4.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防范和惩治火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统筹安排,做好工作部署,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   李润洁  0731-88988755

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   刘  军  0731-88988749

湖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徐建改  0731-88988998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