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项新材料产品申报首批次风险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7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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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材料首批次风险补偿机制是由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和保监会联合制定的激励措施,旨在利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自2017年8月政策出台之后,市经信委迅速组织业务人员到各个新材料企业进行现场政策宣讲解读。通过对照国家公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我市先进基础材料中的聚酰亚胺及薄膜复合材料、电子浆料、高选择性纳滤复合膜材料等三项新材料产品符合指导目录中的性能参数和指标要求,顺利推荐申报2017年国家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申报成功后,相应产品的生产企业将获得中央财政风险补偿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 80%,保险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