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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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人才办〔2017〕10号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文件精神,现将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株洲市用人单位工作,原则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相应条件的,可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株洲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株洲市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二、政策支持

1.享受创新创业支持,列为科技、发改、经信等政府职能部门重点服务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扶持项目。

2.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就学、配偶就业、休假疗养等优待服务。

3.享受政治生活待遇,列为领导联系专家对象,优先聘请担任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顾问。

三、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请在株洲组工网的公告公示栏内下载,网址:www.0733.gov.cn);

   (2)个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

   (4)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完税证明;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6)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上述材料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整理成册,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2.审核认定。按照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媒体公示等环节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对于认定为 A、B、C、D、E类高层次人才,发放相应株洲人才绿卡。

3.择优遴选。遴选一批株洲市核心专家,享受核心专家待遇。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此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时间为10月20日-11月10日。后续即时受理申报,定期组织认定。

2.市区范围内直接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政务中心

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电话:28680825,邮箱:zzrencai@163.com

3.各县市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市委人才办申报,由各县市初审汇总后统一报市人才服务窗口。

炎陵县电话:26230205,邮箱:562085923@qq.com

茶陵县电话:25238119,邮箱:406208095@qq.com

攸  县电话:24214663,邮箱:232919536@qq.com

醴陵市电话:23287260,邮箱:lilingrencai@163.com

株洲县电话:27618580,邮箱:20301377@qq.com

 

附:

1.《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

3.《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


株人才办10号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公告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