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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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发〔2020〕40号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增强我市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园区发展两业融合。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布局两业融合园区,围绕轨道交通、航空、新能源汽车、陶瓷等优势产业,重点支持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醴陵经济开发区、河西示范区、田心高科园、董家塅高科园等园区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鼓励轨道交通、航空、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融合发展试点,探索可行、可复制模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优化发展环境。建立两业融合发展负面清单,清理制约两业融合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除法律、法规限制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深化资质、认证认可管理体制改革,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对两业融合发展项目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落实国家促进两业融合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负。

三、加大金融支持。加强政银企沟通对接,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我市两业融合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发展产业链融资,分链条设立主办银行,协调龙头企业利用中企云链、中航云信等平台,提高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或订单融资比例,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服务,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设立专项资金。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安排一定额度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区域、试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两业”深度融合的优势产业链条、新型产业集群、融合示范载体。

五、强化用地保障。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两业融合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列入国家两业融合的试点园区和企业,其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探索功能适度混合的产业用地模式,同一宗土地上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主用途可以依据建筑面积占比或功能重要性确定。

六、支持人才培育。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支持职教科技园加大两业融合人才的培养,鼓励支持院校、职校开设两业融合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实训基地,开展两业融合专业培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七、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两业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两业融合发展的统筹和协调,解决两业融合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