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34次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湘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现代服务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设备更新,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等,更新先进高效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设备。
2、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以下简称两业)融合项目。围绕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精神,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两业融合发展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1、直接补助。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
2、后补助。现代服务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待项目实施结束并通过项目复核后再拨付补助资金,后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原则上已纳入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省级项目储备库;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和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项目资金得到落实;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符合项目信息比对要求,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安排。
2、现代服务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仅指纯设备更新费用,不含土建、装修等费用,设备采购、交付、安装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2024年第一批已申报未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
3、两业融合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应当符合发改产业〔2019〕1762号文件中明确的融合发展新模式新路径。
(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2024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
2、组织申报单位需报送请示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1、2-2)、申报承诺函(见附件3)等。请示文件中应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州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申报程序和数量。
1、储备库项目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2、市州发改、财政部门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实地查看,核实项目资料真实性。其中,建设类项目应提供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资料,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两张清单。联合行文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
3、现代服务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长沙市及湘江新区每个地方限报2个,其他市州限报1个。两业融合项目,长沙市及湘江新区每个地方限报2个,其他市州限报1个。各市州要结合项目质量、投资额等情况,认真做好项目评审工作,择优向省里推荐项目。
2024年10月23日前,组织申报单位将请示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文件电子版及项目申请材料等附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并对各自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质量及扶持项目实施情况,与今后的项目资金扶持挂钩。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731-89991527,邮箱:scb8@163.com,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展改革委就服处;邮编:410004
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731-8516571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外经处;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1、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2-2、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两业融合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4年度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6日